更新时间:2026-02-15 23:14 来源:牛马见闻
评论家/分析师评论的其他人没有独立司法
<p>答胡:?对中)华文明的信心是胡锡进和我的根本分歧</p> <p>读了项立刚那篇高谈“中华文明自信”的文章,通篇看来,打着文化自信的旗号,行的却是割裂历史、歪曲传统之实</p> <p>他整篇文章的核心症结,在于他对“实践”的严重误解与歪曲。这种以“实践”为名、行片面认知之实,与其说是自信,不如说是一种建立在无知之上的虚妄。</p> <p>项立刚将近代以来的知识分子简单割裂为“实践派”与“嘴炮派”,构建了一套非黑即白的二元对立框架:在他的划分里,一类是“实践派”,这类人专注于摸索让中国稳定的道路,致力于推动工业化、发展经济,务实肯干,只是他并未点名具体代表,仅以“实干者”暗示;另一类则是他口中的“嘴炮派”,这类人幻想从国外引进先进制度,常常否定中华文化、不做实事,却擅长站在道德制高点批评他人,早期的代表他认为是主张废除汉字的人,而在当下,他则将胡锡进等人归入这一类。</p> <p>这种划分看似清晰,实则是对近代历史的严重简化与曲解,背后正是他对“实践”的片面定义——在他看来,只有推动工业化、发展经济的行为才是“实践”,而思想启蒙、学术研究等人文社科领域的探索,都属于“不做实事”的“嘴炮”。</p> <p>可1840年以来,中国积贫积弱、被动挨打,无数志士仁人为了救亡图存,耗尽心力寻找适合中国的道路。无论是主张“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洋务派,还是倡导思想启蒙的新文化运动先驱;无论是投身实业救国的企业家,还是深耕学术、传播新思想的学者,他们的初衷都是为了让中国摆脱落后命运,其行为本质上都是不同形式的实践。</p> <p>所谓“主张废除汉字”的知识分子,本质上是在民族危亡之际,急于寻找突围的极端尝试,其背后是对国家前途的深切忧虑,而非单纯的“否定中华文化”,即使教员在建国后也仍然肯定“汉字是要改革的,汉字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而被他归入“嘴炮派”的胡锡进先生,长期关注国家发展、理性探讨各类社会议题,从未有过“否定中华文明”的言论,项立刚先生对其观点的概括,纯属刻意塑造对手、歪曲事实,目的就是为了凸显自身“实践派”的定位。</p> <p>除了对历史的歪曲,项立刚先生文中还浓墨重彩描述了个人“觉醒”过程,他详细讲述了自己的“转变”:过去,他学文科、不从事社会实践,盲目崇拜西方制度与文化,和一群所谓“嘴炮派”混在一起,总想从西方“照搬”一套制度到中国,还妄图“启蒙”别人;转折点是意外进入通信行业,目睹华为、中兴等中国企业在15年内超越欧美顶级企业;随后认知彻底颠覆,发现欧美企业在技术、能力、人品上“并不比我们更强”;最终得出结论:中国强大的根源是“文明的力量”“祖先的积累”“民族的精神内核”。</p> <p>我们不妨清晰梳理他的说法与实际情况的差距:他口中的“在通信行业工作”,实则是作为“观察家”(评论家/分析师)的身份,而非直接参与技术攻关、企业管理或生产制造的工程师、管理者、一线生产者;他所谓的“看到企业竞争”,只是旁观者的行业观察,而非亲身参与解决具体问题的商业决策或技术研发;他强调的“15年经验”,也只是时间长度的积累,不等于实践的深度,更不等于对社会复杂系统的全面认知。</p> <p>直接实践是指参与技术研发、企业管理、生产制造等具体活动,亲手解决实际问题;而间接观察则是作为第三方评论者,分析行业动态、总结行业现象,本质上仍是一种认知活动,而非真正的社会实践。项立刚并非华为的工程师或管理者,没有亲身参与技术突破或企业治理,而是以写作、评论为业,对通信行业进行观察和分析。这与他在文中贬低的“文科知识分子”“嘴炮派”并无本质区别:两者都是通过对现象的观察、分析、归纳形成观点。</p> <p>他还从“华为打败了思科”这种单一领域的商业成功,直接跳跃到“中华文明比西方完善”的普遍结论,这是典型的范畴错误。技术、商业领域的成功,与文明的优越性,是完全不同维度的问题,不能混为一谈。华为的成功,可以归因于多个具体现实因素:庞大的本土市场提供了广阔空间,充足的工程师红利提供了人才支撑,特定时期的产业政策给予了有力支持,企业自身的组织创新与持续的技术投入奠定了基础,再加上全球产业链分工中的比较优势,这些才是其崛起的关键。而这些因素,与“中华法系是否完善”“为何需要程序正义”之类文明层面的问题,没有直接关联。用A领域的经验直接推导B领域的结论,在逻辑上本身就是不成立的。</p> <p>事实上,中国通信业的成功,类似日本、韩国在电子、汽车等某些产业的成功,既有先例可循,而且恰恰是引进西方先进企业管理方法,建立在现代法律制度提供的公平竞争、产权保护基础之上,再结合中国自身市场特点以及人力红利才取得的成果。与“古代帝王心术”“红楼梦式管理”毫无关联,绝非什么“祖先积累”“文明力量”的神秘作用。项立刚却将这一切简单归因于“中华文明的力量”,完全无视具体现实因素,刻意割裂通信业成功与现代制度、外来先进经验的关联,通信业的成功,也不意味着中国在所有领域都已超越欧美,仅凭一个行业的成功,就断言中华文明“最完善”,这种盲目自大,恰恰是缺乏真正文明自信的体现。</p> <p>项立刚在论述中刻意回避了中国通信业的诸多短板,在芯片、半导体领域,高端芯片仍高度依赖进口,华为在遭遇美国制裁后,手机业务出现断崖式下跌,核心技术受制于人,鸿蒙系统仍处于生态建设阶段,尚未形成全球竞争力,目前全球市场仍由安卓、iOS两大系统主导;在卫星互联网领域,中国星网刚起步,而美国SpaceX的星链计划已部署7000多颗卫星,服务全球300多万用户,两者之间存在明显的代际差距;在企业级软件、云服务领域,AWS、Azure、谷歌云主导全球市场,阿里云等国内企业的业务范围主要集中在国内,国际化程度较低,难以与全球巨头抗衡;在基础理论、标准制定领域,在5G标准必要专利中虽有一定份额,但底层理论创新仍处于跟随状态,真正从0到1的原创性创新寥寥无几。</p> <p>经济学家林毅夫提出的"后发优势"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模仿发达国家技术实现快速增长。但这种模式有代价:高投入(需要巨额资本投入)、高补贴(依赖政府补贴和政策性支持)、低利润(在产业链中处于附加值较低环节)、技术依赖(核心环节仍受制于人)。</p> <p>项立刚以华为打败欧美企业为傲,但2019年前,华为依赖全球供应链(高通芯片、谷歌安卓、ARM架构);美国制裁后,华为手机业务从全球第二跌出前五;麒麟芯片断供,被迫出售荣耀品牌;至今高端5G芯片仍无法自主生产。这说明中国通信业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建立在全球化分工基础上,一旦遭遇技术脱钩,脆弱性立即暴露。</p> <p>SpaceX星链计划与中国星网的对比,更能凸显项立刚认知的局限性,也证明了“昂贵的追赶”模式与真正的原始创新之间的差距。从卫星数量来看,中国星网仍处于起步阶段,仅完成计划部署,实际在轨卫星数量有限,而星链计划已在轨7000多颗卫星,占全球活跃卫星总数的50%以上;从用户规模来看,中国星网仍处于测试阶段,尚未实现大规模商用,而星链已服务全球300多万用户,覆盖偏远地区、航海、航空等多个场景;从技术路线来看,中国星网主要跟随星链的模式,缺乏原创性突破,而星链凭借原创的低成本火箭回收技术和大规模卫星星座布局,实现了技术上的弯道超车;从商业模式来看,中国星网以政府主导为主,市场化运营程度较低,而星链由SpaceX这家商业公司自主运营,已实现盈利,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从全球影响来看,中国星网主要服务于国内市场,而星链已改变全球通信格局,在军事、民用领域都发挥着重要价值。星链的成功充分证明:真正的原始创新可以创造全新市场,而非仅在现有赛道上追赶,这种从0到1的创新,正是“昂贵的追赶”模式难以复制的,这恰恰是项立刚回避的关键事实。</p> <p>中国通信业成功主要在基础设施层(基站、光纤),这确实适合国家主导模式。但滞后的领域(芯片、操作系统、卫星互联网)有共同特点:需要长期基础研发投入(10-20年周期)、需要容忍失败的文化(高风险、高不确定性)、需要全球人才流动(吸引顶尖科学家)、需要知识产权保护(激励原创),这些仍是需要改进和完善的短板。</p> <p>他将通信业的成功,一味归因于“中华文明的精神内核”“祖先的积累”“文明优越性”“人种/文化优势”,但结合行业实际来看,这些归因都站不住脚,更合理的解释其实是一系列现实结构性因素:所谓“中华文明的精神内核”,本质上是庞大本土市场提供的规模经济,庞大的用户群体为企业技术迭代、商业模式创新提供了广阔空间;所谓“祖先的积累”,实际是改革开放后我们主动引进西方先进技术、进行模仿学习,所谓“人种/文化优势”,核心是工程师红利——教育扩张培养了大量高素质工程师,同时低成本劳动力降低了企业研发、生产成本。这些结构性因素,都是特定历史阶段、特定发展模式下的产物,与“中华文明优越性”无关,而且无法复制到所有领域,。</p> <p>项立刚将特定时期、特定领域的局部领先,夸大成为整体文明层级的超越。回顾中国通信业的发展历程,我们看到的并不是“一路超越”,而是“追赶-接近-遇阻”的过程:2000年代,中国通信设备商开始崛起,但核心芯片、关键技术仍依赖进口,处于“跟随模仿”阶段;2010年代,我们参与5G标准制定,在部分技术领域实现突破,拥有一定份额的标准必要专利,但底层理论创新仍处于跟随状态,未实现从0到1的突破;2020年代,遭遇技术制裁后,产业短板暴露,难以继续保持快速追赶的态势。而星链的出现,更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当我们还在追赶上一代技术、在现有赛道上奋力追赶时,西方已经在创造下一代技术、开辟全新赛道。</p> <p>项立刚实践观的另一个重大错误,是将法学、政治学等人文社科研究归为“不做实事”,这是对知识生产方式、现代社会分工的根本误解,更是一种反智主义。他似乎认为,只有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生产活动才是“实践”,而所有抽象的理论思考、制度设计,都是“嘴炮”。可事实上,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早就明确指出,实践的形式是多样的,并非只有一种,它主要包括三类:物质生产实践(如工业、农业、科技研发等)、社会政治实践(如制度设计、法律制定、政策执行等)、科学文化实践(如理论研究、教育传播、文化创造等)。这三类实践相互依存、相互支撑,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了人类社会的实践体系,没有高低贵贱之分。</p> <p>如果没有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所谓“嘴炮派”的研究与探索,现代企业的产权保护、合同执行、知识产权制度从何而来?华为能在国际市场上去竞争,恰恰依赖于一套由法学、政治学等人文社科研究者构建的国际规则体系——WTO规则、专利法、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等,这些都是人文社科实践的重要成果。如果没有这些规则,企业的技术创新、商业合作就无从保障,所谓的“物质生产实践”也无法顺利开展。</p> <p>更具体地说,人文社科的“实践性”,从来都不是空洞的,而是实实在在地体现在社会运行的每一个环节,体现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法学领域,其实践形态包括立法、司法、普法等,制定《公司法》保障企业产权,通过诉讼解决商业纠纷,培训专业的法律人才,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实践活动,直接维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再比如政治学领域,其实践形态包括制度设计、政策分析、公共管理等,设计科学合理的行政审批制度,评估各项政策的实施效果,优化政府的运行流程,这些活动直接影响着社会的治理效率,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还有社会学领域,其实践形态包括社会调查、社区治理、政策建议等,调研农民工的生存现状,设计完善的社会保障方案,评估扶贫政策的实际成效,这些活动直接回应着社会的需求,解决着现实的社会问题。</p> <p>这些人文社科领域的实践活动,其影响往往比单个企业的技术突破更深远、更广泛,它们塑造着社会的运行规则,构建着社会的秩序,引领着社会的进步。将这些活动说成“不做实事”,只能说明项立刚先生对现代社会的分工体系、对知识生产的规律,缺乏最基本的认知。</p> <p>颇具讽刺的是,项立刚本人的行为,就与他的观点自相矛盾。他所鄙视的“嘴炮派”,是在公共舆论场中进行写作、评论,而这恰恰是他本人的主要工作——他并非在车间里解决技术问题,也并非在企业中从事管理工作,而是通过撰写文章、发表评论,在公共舆论场中传播自己的观点、影响公众的认知。他的文章通篇都是价值判断(“中华文明更完善”)、历史叙事(“1840年以来两条道路”),这些全部都属于人文社科的范畴,都是他所贬低的“嘴炮”行为。如果他真的鄙视“嘴炮派”,真的认为这些活动“不做实事”,他首先应该停止写作、停止发表评论,而不是一边从事着“嘴炮”活动,一边指责别人是“嘴炮”,这本身就说明了他观点的荒谬。</p> <p>项立刚错误实践观的背后,是一种特定类型的反智主义,可概括为“经验霸权”与“复杂性简化”。所谓“经验霸权”,就是他将个人在单一行业的观察绝对化,视为检验一切真理的唯一标准:因为他看到华为成功了,所以中华文明就一定优越;因为他没有参与过立法、司法、企业法务,所以法学就一定是“嘴炮”;因为他不懂程序正义的历史渊源,所以程序正义就一定是“西方渗透”。</p> <p>而“对复杂性的简化”,则是他另一个核心问题。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分工、高度复杂的系统,不同领域有不同的运行规律,不同的实践活动有不同的价值与意义,通信行业的成功,并不自动导出法律制度的结论;某个企业行业技术竞争力的强大,并不等同于文明的优越性;企业管理的经验,也不能简单移植到国家治理中。可项立刚的论述,却始终在进行这种不当的迁移,将单一领域的经验,随意套用到所有领域,其根源就在于他缺乏对社会复杂系统的基本认知——而这正是人文社科研究的核心关切,人文社科的价值,就在于帮助我们理解社会的复杂性,构建合理的社会秩序。</p> <p>除此之外,他还将实用主义庸俗化了。真正的实用主义强调,理论的价值在于解决实际问题,理论与实践是相互促进、辩证统一的。但项立刚先生却将其庸俗化为:只有看得见、摸得着、能直接产生物质利益的活动才是实践,所有抽象的思考、前瞻性的理论探索,都是空谈。如果按照这个逻辑推演,我们会得到极其荒谬的结论: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在提出之初,没有任何实际应用价值,那它就是“嘴炮”;中国古代的“大同”理想,没有立即实现,那它同样是“嘴炮”。这种标准,会消灭一切前瞻性、系统性的思考,将人类的认知降级为即时反应,最终阻碍社会的进步与发展。</p> <p>按照项立刚的逻辑,追问几个基本问题,就能看清其观点的矛盾与荒谬。</p> <p>第一个问题:他在通信行业的“实践”具体是什么?是写代码、搞研发、做管理,还是参加发布会、写评论文章?如果是后者,那他与他所贬低的“文科知识分子”“嘴炮派”,到底有什么本质区别?</p> <p>第二个问题:华为的法务部门,按照他的标准,是不是“嘴炮派”?华为能在全球范围内应对知识产权诉讼、抵御美国的制裁,恰恰依赖于一支精通国际法、WTO规则、美国出口管制法的法务团队,他们的工作,难道是“不做实事”吗?</p> <p>第三个问题:中国加入WTO,是“嘴炮派”还是“实践派”的功劳?WTO谈判的过程,涉及大量国际法、国际贸易规则的研究与应用,按照项立刚的标准,这些研究规则、参与谈判的人,都是“从西方搬制度”的“嘴炮派”,可正是这些人的努力,才让中国顺利融入全球产业链,为包括通信业在内的诸多产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p> <p>第四个问题:他自己的文章,属于什么性质的活动?如果写作、评论、观念传播是“嘴炮”,那他是否应该停止发文、以身作则?如果他声称自己的写作是“实践”,那么同样从事写作、评论的其他人,为何就被他贬为“嘴炮派”?</p> <p>在批判完项立刚的实践观之后,我们再回到他对西方制度、历史的错误认知、对中华文明、中华法系的歪曲解读上</p> <p>在个人“觉醒”之后,在他看来,以特朗普为例,认为其“当了总统就是老大”,“三权分立”制衡无效。可事实并非如此,美国三权分立制度虽有自身缺陷,但制衡机制始终存在。对于判例法,他更是误解颇深,批评其“没有法律,法官根据自己的感觉去判”,,判例法并非“无法可依”,而是以过往的有效判例为基础,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做出判决,其核心是“遵循先例”,既保证了法律的稳定性,也兼顾了司法的灵活性,背后有着严谨的法律逻辑与司法传统,并非项立刚口中“凭感觉判决”。</p> <p>他将中国法律界关于“废死”“卖淫合法化”“程序正义”等主张,归因于“西方文明的一神教”渗透,通篇暴露着对中华文明、中华法系的无知</p> <p>项立刚似乎很怀念“婚姻制度”“婚恋观”的传统模式,中国古代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强迫,是宗族支配下的人身绑定,是“男尊女卑、夫为妻纲”的等级压迫。古代女性没有独立人格,没有婚姻自主选择权,婚姻从头到尾都只是宗族联姻的工具、男性传宗接代的手段。纳妾合法,和离极难,女性在婚姻中始终处于附属地位,连基本的人身自主权都无法拥有。</p> <p>有女儿的读者会同意这些吗?女性一旦进入亲密关系,身体自主权自动让渡给男方,被强迫了,社会会说 “谁让你跟他好”,婚内被长期伤害,法律不管、舆论不问 ,她的身体身体自主权,要让位于名分、关系、习俗、面子,订了亲、收了礼、交往一段时间 → 你就是我的人,半推半就、害羞、害怕、不敢说不 → 都算同意,大量利用关系优势、权力差、信息差、羞耻感的强迫被合理化,女性不敢拒绝、不会拒绝、不能拒绝,否则就是 “不知好歹、败坏门风”,侵害发生后,社会舆论先怪女性:谁让你跟他来往 / 不早点跑 / 穿成这样。</p> <p>即使现代西方也并非是女性说自己被强奸,男性就会入狱,性同意原则的核心是保护弱势方、消解权力支配(如亲密关系中的强制、胁迫、利用认知优势的侵害),是消除对立、实现平等,而非制造对立,法律上从来是综合全案事实:双方关系、沟通记录、行为过程、事后反应、是否存在胁迫 / 醉酒 / 认知障碍等,而非要求普通人在亲密关系中机械录音取证。</p> <p>在性侵害案件中,既要防止 “诬告陷害”,更要防止 “利用亲密关系的隐蔽性实施侵害”—— 这是权利保障的双向平衡,而非偏袒某一方。所谓 “这还是人吗?这样的法律是人立的法律吗? ”本质是无视性侵害案件的隐蔽性、取证难、被害人弱势地位的现实,这是对弱者权利的漠视,而非 “接地气”。</p> <p>我们今天实行的婚姻制度和和婚恋观念,一夫一妻、男女平等、婚姻自由、自愿结婚、可以离婚、禁止重婚、反对家庭暴力——源头其实来自欧洲中世纪天主教的婚姻观——强调夫妻间的神圣爱情,禁止通奸,不允许离婚,天主教的婚姻是神圣的, 婚姻必须基于爱情。这种爱情不只是现在的见色起意发情,而是一种神圣的感情。也就是夫妻双方对对方,都需要像爱上帝(革命事业)一样全身心的爱对方,夫妻双方都不能和配偶以外其他人有性行为,亵渎婚姻相当于渎神(革命事业)。后来新教改革(比如英国亨利八世为了离婚另娶而脱离罗马教廷)才逐渐允许离婚。这套婚恋制度随着西方文化传入全球,又被各国本土化。从中世纪天主教强调 “夫妻专属、忠诚神圣”,到新教改革后逐步放开离婚,再到现代人权理念下的性别平等、婚姻自主。现代中国的婚姻制度和主流婚恋观念恰恰并不是中国古代原生制度和观念。中国吸收了这一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结合自身实际形成了今天的婚姻制度和婚恋观,这是文明进步的必然选择。</p> <p>项立刚将“程序正义”“废死”“卖淫合法化”,将其统统归为“背后有“西方一神教支撑”的渗透,这一说法恰恰暴露了他对中华文明、中华法系,以及西方历史的深度无知。</p> <p>所谓“程序正义是西方舶来品”?请看史实:自汉代“录囚”制度,到唐代“三复奏”“五复奏”,再到明清“秋审”“朝审”,中国古代的死刑判决有着一套极其严谨的程序,必经州县初审、按察使复核、刑部详议、三法司会审,最终由皇帝亲自“勾决”。层层复核、反复核查,只为坚守“慎刑恤囚”的原则,防止冤假错案、体恤人命。这种重视程序、约束权力的理念,与现代“程序正义”内核一致,何来“西方渗透”之说?</p> <p>“废死”“轻刑” 是西化吗?中国古代慎刑恤囚、疑罪从轻、经常大赦天下,除十恶不赦外,死刑适用比现代很多人想象得要克制的多。赦免有多频繁?新皇登基、册立皇后、太子,天灾、祥瑞、祭祀天地,战争胜利、丰年,动不动就大赦天下,有的罪犯判流放还没出发就遇赦。这种明德慎罚、敬畏生命的精神,正是中华法系和文明的精华</p> <p>中世纪基督教世界,其对卖淫、死刑、程序正义的态度,远比中国古代严苛、粗暴、随意得多。</p> <p>中世纪基督教教义将卖淫、婚前性行为一律视为重罪,视为“渎神”,理论上秉持零容忍的极端态度,嘴上骂得无比严厉。但在现实中,教会却陷入了自相矛盾的双标——将妓女视为“必要之恶”,认为保留少量妓女可以避免良家妇女受到骚扰。可中世纪欧洲的妓女,地位卑贱如尘,没有任何基本权利,被视为社会渣滓,可被随意处置、肆意践踏,连基本的人身安全都无法保障。</p> <p>对比中国古代,“卖淫合法化”贯穿中国古代始终,形成了官妓与私妓并行的双重体系:官妓属于“体制内”合法职业,绝大多数时期,私妓也完全合法,可自由从业、合规纳税,属于“体制外”的合法商业。在古代法律与社会观念中,卖淫从未被上升到“渎神”的高度,是社会治理、财政工具,合法、征税、有管理,有保护。是中华法系与社会治理的原生实践。</p> <p>中世纪基督教,死刑极多、巫术、异端、渎神、偷东西、通奸、同性恋…… 都能死刑。程序极简陋,法官是教士、贵族、领主,一身兼原告、法官、行刑者。没有独立司法,没有层层复核。刑讯逼供合法,只要扣上 “异端”“女巫”,怎么审都行。死刑不需要上级批准,说杀就杀。权贵一句话便可决定一个人的生死。</p> <p>中世纪欧洲监狱实际上是看守所,用来等审判、等赎金,等行刑。监狱环境极度恶劣,阴暗潮湿、瘟疫横行,大量犯人还没等到审判就死于监狱。真正意义上的徒刑(监禁刑),直到近代才从西方逐步兴起,而中国古代,早在秦汉时期就已经形成了成熟的徒刑、流刑制度,有明确的等级划分,必须按律判决、逐级上报,绝不允许随意定罪、肆意量刑。</p> <p>中国自秦汉时期,就已经建立了成熟的徒刑、流刑体系,《唐律》对刑讯有着严格的限制,明确规定“拷囚不过三度,杖罪以下不得过二百”,禁止滥用刑讯、草菅人命。中华法系重证据、重复核、重教化,其蕴含的人文精神与程序意识,恰恰是今日中国法治建设可资借鉴的宝贵资源。</p> <p>中国古代以徒刑、流刑为常态,死刑判决极为慎重,且常有大赦,给罪犯改过自新的机会;而中世纪欧洲以死刑、肉刑为常态,徒刑几乎不存在,滥施酷刑、随意杀人是家常便饭。谁更人道?谁更接近现代法治精神?</p> <p>项立刚通篇都在谈论“中华文明自信”,却始终没有弄明白,真正的文化自信,到底是什么。他所秉持的“自信”,不过是封闭排外、歪曲历史的虚妄而已,其核心是他对“实践”“文明”“法治”的多重概念混淆——将“企业竞争力”等同于“文明优越性”,将“企业管理”等同于“法律制度”,将“行业观察”等同于“社会实践”</p> <p>综合来看,项立刚的“实践观”,本质上是一种自我矛盾、用来获取话语霸权的策略,而非真正尊重实践、尊重历史。在自我定位上,他将旁观者的行业观察,刻意提升为“社会实践”,以此彰显自己的“务实”与“正确”,获取话语上的优越感;在攻击对手时,他将与自己性质相同的观念活动、学术研究,贬为“不做实事”的“嘴炮”,以此否定对方的发言权,塑造自己的“正义”形象;在论证方式上,他用单一领域的个人观察经验,支撑具有普遍性的结论,用片面代替全面。</p> <p>这种策略的实质,是“经验霸权”——以“我做过XX”“我见过XX”来垄断真理的判断标准,同时排斥需要长期专业训练才能获得的认知能力,否定不同领域专家的价值,最终陷入反智主义。</p> <p>而真正的实践观,应当承认以下几点:第一,实践的形式是多样的,技术生产、制度设计、理论研究、观念传播,都是实践的重要形态,没有高低贵贱之分;</p> <p>第二,专业知识有其不可替代的价值,不同领域的专家,凭借其长期的专业训练和研究,拥有相应的认知权威,不应被随意否定;</p> <p>第三,个人经验需要经过理论的升华和理性的检验,才能成为有价值的认知,个人观察不能自动成为普遍规律;</p> <p>第四,现代社会是复杂的,不同领域有不同的运行规律,A领域的成功,不能直接导出B领域的结论,应当尊重这种复杂性,拒绝简单化、片面化的思维。</p> <p>项立刚的错误,不在于他强调实践的重要性——强调实践本身并没有错,错就在于他将“实践”工具化、片面化、绝对化,用来打击异见、回避论证、掩盖自身认知的局限性。他打着“实践”“文明自信”的旗号,却做着歪曲历史、否定专业、封闭排外的事情,这种态度,与他所批评的“嘴炮派”相比,更加远离真正的实践精神,更加远离真正的中华文明自信。</p> <p>愿项立刚能认真学点历史,真正读懂中华文明、读懂中华法系,不再用片面的叙事误导大众;也愿每一位关注这场讨论的普通读者,都能以理性与敬畏之心对待历史、对待专业、对待实践。唯有如此,方能真正挺起文化自信的脊梁,让中华文明在新时代绽放更加温暖而理性的光芒。</p> <p><strong></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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